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区委及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负责指导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全区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肃团的纪律,做好优秀团员的表彰和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3、利用各种有效的形式,及时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团中央及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使团员青年能够自然的接受和执行。认真抓好学雷锋活动,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三热爱”教育、法制教育,培养合格的接班人。
4、深入基层,积极展开调研工作,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全区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为区委及团市委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有害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共青团参与社会监督工作的职责,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6、充分行使党赋予共青团的权利,抓好团带队工作,指导少先队组织,按照自己的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好少先队工作。
7、根据《望花区群众团体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团区委设内部机构,只设书记和干事职位。书记负责全面工作的协管和管理,干事负责学校团队、青工及街道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