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产业规划与政策,制订相关发展思路、专项规划、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相关领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二)负责统计监测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产业运行态势,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成品油日常运行的协调管理工作。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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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督查、信息、财务、信访、档案、资产、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党务工作。负责牵头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以及产业发展相关改革创新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动态和发展趋势,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统计分析,实施企业分类管理。组织开展综合性、区域性和中长期产业规划与课题研究。协调产业政策制订、修订以及产业发展资金申报评审管理。研究制订并实施企业改制上市、中小企业发展措施与政策,组织推进企业服务工作及相关调研工作,健全企业服务体系。承担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发展对接合作以及区域产业合作交流相关工作。负责成品油日常运行的协调管理工作,推动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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