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市级直接登记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党建日常工作。
(四)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定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更多「机构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督查、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更多「机构设置」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