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建设管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办学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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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教育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对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稿起草。负责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值班、公文处理、局长办公会、局级会议组织、联络接待、信息综合、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教育便民服务热线、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红十字会、残疾人和安全保卫工作。教育便民服务热线8890、政民零距离、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上报工作,对“双万双服”和政企互通平台日常维护。指导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牵头信访、提案议案办理、对口扶贫、京津冀协调等工作。牵头教育系统垃圾分类、重大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及机关工会、妇联工作。指导学校民主管理、基层工会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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