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行业建设专项规划、维护费用的年度计划,拟订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等方面的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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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负责起草有关文件;负责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安全、提案议案、接待、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与更新;负责局中心工作的宣传报道;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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