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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生态环境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湖北随州市
公众号ID:gh_e2eb9f44b526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公众发布有关环保信息。

开发/运营主体:随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主体: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是随州市市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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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随州市生态环境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随州生态环境是由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黄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跨县(市、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做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职能转变

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宣教、信息、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政策、重大课题调研。承担生态环境重大综合性文稿、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工作。协调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法规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指导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做好环境执法规范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负责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行政编制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老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黄荆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中共随州市委、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商市委编办承担。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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