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众号 > 主体介绍 >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结构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组织结构

领导机构

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党委:书记常国华、常务副书记刘延辉、专职副书记、行业工会主席:张宝林、副书记宋跃川

会长:张秋明

副会长:刘延辉 杨振国 宋跃川 张希信 阴兆银 郝树平 王顺青 郭颖

秘书长:刘延辉

副秘书长: 杜建中 李志明

机构设置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本会理事会决定延期或提前举行。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选举本会理事;

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审议、批准本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本会的会费收支报告;

审议理事会提请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 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本会理事会。每届理事会任期五年,理事可以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理事会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行使职权是:

提议召开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成员;

选举本会领导成员;

聘任本会常设执行机构领导成员;

增补或更换本会理事;

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批准本会常设执行机构的年度会费收支报告;

其他应由理事会办理的事项。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的任期与理事相同。

理事会可聘请名誉会长若干人。

会长代表本会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会议,并监督、检查其决议的贯彻实施。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秘书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由省财政厅推荐,理事会表决通过。秘书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提交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

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

理事会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均对理事会负责。

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秘书长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