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进行行业管理。
2)参与全市城市化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镇发展指标体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制建设和行政复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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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文秘、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信息化工作;负责局务会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局机关保卫、保密、信访接待、后勤管理工作;牵头办理市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工作;牵头负责双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局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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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市园林绿化管理局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园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实施;拟定全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园林城市群创建工作;牵头负责四类城市即“林荫城市、彩色城市、花园城市、海绵城市”建设。
(二)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参与编制、论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参与城市建设项目和相关规划的论证、评审及重点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协助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园林绿化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审定风景区、公园规划,指导协调风景园林绿化行业工作,组织全市园林绿化的检查和宣传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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