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市有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三)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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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宿迁市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部、警务保障、审计、行政审批、情报指挥、新闻宣传、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网络管理、巡特警、单位内部安全保卫、禁毒管理、出入境管理、监所管理、法制、警务督察、警卫、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警察培训学校、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机构,以及派出宿城、宿豫、经开区、湖滨、洋河、苏宿园区等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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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近年来,宿城分局唐明清和沭阳县局王军2名民警先后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实现了宿迁公安英模零突破和连续突破;泗洪县局杨庭标被评为“江苏省优秀执法爱民交巡警”,当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湖滨分局民警唐娟被授予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为全省公安系统仅有的当选人;宿豫分局陆迅作为全国50名“最美警察”代表赴京参加表彰活动,受到孟建柱同志的亲切接见。
2020年1月,江苏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宿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2019年江苏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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