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实施省委统战部关于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应急维稳等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七)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八)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九)负责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落实,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十)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落实,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管理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关有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对台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对台工作,协调处理协助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涉台重大、突发事件。按权限负责部分公职人员和企业非公职人员应邀赴台审批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对台宣传、联络工作,开展经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交往和台情调研工作。 (十二)协助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指导市侨联工作;代管绥化中华职业教育社。指导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