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绥化、法治绥化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全市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负责政法人才队伍建设,代管市法学会。
(十)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两级法院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两级法院干警参加调训和培训工作);负责黑龙江省法官学院绥化分院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工作;负责中院机关和基层法院干警的培训组织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