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城市房屋开发业、公用事业、房产管理、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地方性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实施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组织对城市规划实施检查、监督,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行为;负责市行政区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勘测的管理工作;负责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城市规划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全市城市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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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协调、文书档案管理、信访、保密、消防、安全保卫;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生活福利及卫生、车辆管理;负责市委、市政府督查件的办理及市长热线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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