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属性
作为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四平市平东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体系中承担特定领域法律监督职责。根据2023年部门预算文件显示,该院属于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下设的三个直属机构之一。在财政管理方面,自2018年起已作为独立决算单位纳入上级部门年度财政报告体系。
职能定位
主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具体包括:
减刑假释案件监督:2021年前三季度办理减刑案件310件,其中包含三类案件4件
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同期审查相关案件3件,同比下降50%
监狱检察工作:派驻检察室在2016-2017年度规范化建设中获得最高检认可
数字检察探索:2024年8月赴沈阳交流假释案件监督模型应用经验
财政运行
2020年度财政数据显示:
收入总额726·48万元,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6·59万元(91·7%)
支出结构:
公共安全支出536·64万元(73·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检察监督
人员经费占比80·5%,支出464·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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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
2023年4月10日,郝荣伟被任命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24年9月人事调整中:
王雪任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原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被免除
领导班子成员配置体现"入额必办案"原则,2021年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20件,其中检察长承办比例达100%。
业务开展
2021年1-9月核心业务数据:
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办理减刑案件同比下降82%,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下降50%
刑事申诉案件:处理法院决定再审案件3件,降幅40%
监管事故调查:办理被监管人死亡案件2件,同比减少93%
信访接待:受理控告类信访5件,数量与同期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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