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风险评估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负责向省委、省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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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信访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应急、安全、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绩效管理、信访业务绩效(目标)考核和信访业务统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定,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工作形势,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改进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承担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负责省信访网站栏目的信息保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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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信访局(简称省信访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信访局挂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简称省信访办)。
职责调整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
(二)加强对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和社情民意汇集分析,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将信访工作的重心由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三)加强对重大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推动群众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员编制
省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单列管理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其中:局长(兼省信访办主任)1名、副局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人事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监察专项编制4名。其中:纪检组长(监察专员)1名,监察室主任(纪检组副组长)1名。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4名。
现任领导
郭宏川:省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省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兼)
杨实: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日生: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树贵: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小刚:省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红:省信访局一级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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