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落实国家、市级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对本区污染物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落实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本区权限内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陈笛,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晓第,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方涓涓,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树宝,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健,现任北京市顺义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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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科)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等工作。
法制与宣传科
【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落实北京市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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