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科)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等工作。
法制与宣传科
【职责】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落实北京市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科(区委生态文明办秘书科)
【职责】组织起草本区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大气环境科
【职责】负责本区大气、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北京市顺义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
【职责】负责本区地表水、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负责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土壤生态环境科(监测与应急科)
【职责】负责本区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行政审批科(污染源管理科)
【职责】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转办、督促、送达以及政策咨询等。按管理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污染源综合管理,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党建工作科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机关纪委
【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