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等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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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创新体系建设科。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科学普及等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承担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的建立等相关工作。拟订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政策措施并统筹推动落实。推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市级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申报、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负责科技奖励、科技考核、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科技宣传和科研诚信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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