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审核申报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职责。
(四)增加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五)增加指导和管理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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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或参与拟订有关司法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市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四)拟订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地、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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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二)法制宣传处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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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石家庄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90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政治部主任(副县级)1名,科级职数32名(含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处科级职数)。
信息公开
为更好地开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我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石家庄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石家庄市司法局网站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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