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 将原钦州市卫生局负责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
2· 将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加强监管的(新出现的)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索证索票等检查工作,加大对盐酸克伦特罗等可作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力度的职责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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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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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8个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发布、宣传、督办查办、综合治理、提案建议办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行政接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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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一)党组织、纪检监察、群团等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和配备领导。
(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钦州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钦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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