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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职责业务

商品检验

事项内容事项内容
事项名称进口涂料产品备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类型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家对进口涂料实行登记备案和专项检测制度。实施机构上海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备案机构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人资格、备案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并发出《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专项检测实验室应当在接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样品的专项检测及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备案机构收到专项检测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对专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承诺办结时限备案机构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人资格、备案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并发出《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专项检测实验室应当在接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样品的专项检测及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备案机构收到专项检测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对专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
结果名称《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进口涂料备案书》结果样本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进口涂料备案书
收费标准进口涂料备案不收费。收费依据进口涂料备案不收费。
申请(办理)条件 进口涂料的生产商、进口商或者进口代理商根据需要,可以向备案机构申请进口涂料备案。
申请材料(一)进口涂料备案申请书(二)进口涂料生产商对其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声明;(三)关于进口涂料产品的基本组成成份、品牌、型号、产地、外观、标签及标记、分装厂商和地点、分装产品标签等有关材料(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申请材料均应提供一份纸质原件)                                                                                                                                                                
办理流程(一)备案申请。备案申请人在涂料进口至少两个月前向备案机构申请备案;(二)备案受理。备案机构收到备案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备案申请人资格、备案申请表和所附资料,并发出《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三)专项检测。备案申请人收到《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后,受理申请的,由备案申请人将被检样品送指定的专项检测实验室,备案申请人提供的样品应当与实际进口涂料一致,样品数量应当满足专项检测和留样需要;未受理申请的,可按照《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补充和整改后,可重新提出申请。专项检测实验室应当在接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样品的专项检测及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 (四)备案书签发。备案机构收到专项检测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规定、标准对专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判定合格的,出具《进口涂料备案书》;结果判定不合格的,出具《进口涂料备案情况通知书》。
办理事项流程图
办理形式 窗口或邮寄办理。
到办理现场次数窗口办理1次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根据检测结果和涂料用途判定是否符合下列对应的国家标准要求:(一)gb 18581-2009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二)gb 18582-2008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三)gb 24408-2009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四)gb 24409-20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五)gb 24410-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六)gb 24613-2009 玩具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通办范围上海海关关区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可选择邮寄送达方式(仅接受文件资料邮寄):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 
办理地点上海海关涂料备案受理点(工业品中心综合科): 上海市民生路1208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其他说明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

事项内容事项内容
事项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直属海关负责所辖区域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直属海关负责所辖区域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机构上海海关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证书结果样本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收费依据不收费
申请(办理)条件一、申请进口废物原料收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当先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二、收货人应当依照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进口等活动。收货人所进口的废物原料,仅限用于自行加工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收货人及其关联机构不能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三、申请收货人注册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合法进口经营资质的加工利用企业;(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相应基础设施;具备放射性检测设备及检测能力;(三)熟悉并遵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四)具有对废物原料进行环保质量控制及加工利用的措施和能力,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保证废物原料符合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的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四、收货人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天内向批准注册登记的直属海关提出变更申请。五、收货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90天前向批准注册登记的直属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六、收货人的名称、商业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3项中累计两项及以上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向直属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
申请材料一、首次申请。办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在线上传以下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1·通过申请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一份);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doc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 样张·doc (相关填写说明参见系统)2·环保部门批准从事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的证明文件(正本扫描件,每个文件一份)。 申请人网络提交注册登记申请成功后,应当在30天内向直属海关提交上述正本书面材料(每个文件一份)。二、变更申请。1·收货人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天内向海关总署提出变更申请,并按首次申请的规定上传通过申请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一份);2·涉及注册登记证书内容变更的,收货人申请变更时应当交回原证书;3·收货人的名称、商业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三项中累计两项及以上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向直属海关提出注册登记申请。三、延续申请。收货人需要延续注册登记有效期的,应当在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届满90天前向直属海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按首次申请的规定上传通过申请系统生成并打印的注册登记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一份)。
办理流程一、选择办理的业务类型。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总署网站,点击“互联网+海关”—“行政审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模块后,选择要办理的业务事项。新注册登记的选择“设立申请”;已注册登记信息变更的选择“变更申请”;需要办理证书延续的选择“延续申请”;需要办理注册登记注销的选择“注销申请”。二、填写信息。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先选择“申请海关”,完善必填项企业信息: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联系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商业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注册登记废物原料种类(点击弹出下拉框)。三、附件上传。 选择对应的附件类型,上传注册登记申请书;环保部门批准从事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的书面证明文件。四、确认提交。对填写的信息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提交。五、状态查询。进入数据查询页面,可查询当前事项办理进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系统内出具“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30天内补正。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终止办理注册登记。未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或者补正后申请材料仍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该申请;申请事项属于直属海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直属海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且补正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六、电子证书打印。直属海关应当自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自受理注册登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登记的决定。对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登记,签发《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评审不合格的,不予注册登记。直属海关作出不予受理注册登记、终止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注册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登记,并按新申请注册登记的规定办理。申请人可在系统中下载电子版注册证书,并自行按需打印。
办理事项流程图
办理形式网上办理
到办理现场次数0
审查标准上传材料填写准确、完整、真实、有效
通办范围所在地直属海关
预约办理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地点通过互联网登陆海关总署网站,点击“互联网+海关”—“行政审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http://online·customs·gov·cn/)
办理时间企业网上申请:24小时;海关审核:法定工作日8:30-17:00
监督电话12360海关服务热线
其他说明本指南的内容与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海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参考资料: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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