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及监督检查职责。
(三)增加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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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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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江市环境保护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接待、会议会务、爱国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事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基本建设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环境保护专题调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等工作。承担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我市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信息通报及应急预警;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及损失评估;负责环境来信来访;拟订和实施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环保系统挂牌督办和机关内部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和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总结推广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和社会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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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内江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调研员或副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配备,按市委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
其他事项
(一)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环保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保局统一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直属机构
内江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职责为: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违法行为调查处理,负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置,负责本级排污费征收和对各地的稽查,受理有关环境污染投诉,协调处理环境纠纷负责对建设项目、污染治理项目、自然生态保护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的现场执法等工作。
内江市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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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龚洪贵
内江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 龚洪贵
龚洪贵,男,1963年9月生,四川威远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毕业,本科学历。
现任内江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1983·08--1984·07威远县严陵中学教师、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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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内江市召开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
2013年4月28日,潘国华副市长主持召开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专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昌贵、威远县副县长万晓燕及市、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万晓燕副县长对《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3—2017)》(送审稿)编制情况进行了汇报,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潘国华副市长对隆昌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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