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向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报告工作。
2、对沙洋监狱管理局范围内的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管理教育罪犯、劳教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管理教育监外罪犯的活动实行监督。
4、对监管场所所在辖区内发生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5、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6、对直接办理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及其他案件、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的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诉讼活动实行监督。
7、对看守所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监督。
8、对被监管人员及其亲属直接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依法进行审查处理。
9、负责其他应承办的事项。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