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负责地方性教育政策的草拟和实施。
(二)研究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及教育发展方向、重点、结构、速度的思路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及成人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毕业考试、初中升高中考试和普通及成人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育信息化、国防教育以及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工作;指导语言文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投资及教育收费;代管区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
(五)监督、检查全区各地对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督查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部门、学校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督导、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六)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管理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招聘、调配工作;指导实施各类教师资格制度;承担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
(七)管理直属单位,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的统战、治安、保卫和社团管理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内部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局的重要会议以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资料、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工作。
人事股工作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内的人事管理、调配工作;指导、管理学校人事与分配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评奖、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新教师招聘工作;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制订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股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结构布局及调整;综合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学制、教育计划和学校管理工作;组织有关课程、教材建设和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使用的审定工作等;指导协调成人非学历教育、社会文化教育及教育机构;指导协调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及组织实施“燎原计划”。
德育股工作职责:
一、综合管理、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
二、抓好教师的思想政治、法制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学校德育队伍的培训工作。
三、研究制订学校德育工作的计划、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加强学生行为规范教育,指导学校利用政治课、班会课、周会课等开展时事政策教育工作。
五、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有关的思想政治专题教育(包括扫除黄、赌、毒及反邪教等教育)。
六、协助团区委、关工委、妇联等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优化育人环境等工作。
七、加强德育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的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学校开展心理素质、社会实践、劳动、安全、科技、国防等方面的教育和做好学生军训工作。
督导室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督查和评估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及其质量;负责教育法制研究和执法监督及行政复议工作;制订和实施教育普法规划。
监察室工作职责: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教育系统的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财务审计和审核、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等工作;协助人事股做好干部的考察、考核和教师的聘任、落聘、解聘等工作。
招生办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考试的方针和规定;
(二)处理区招生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主持有关考试招生和考场管理工作;
教研室工作职责:
组织和指导基础教育课程的实施,推动课程改革;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培养学科教学骨干;指导学校贯彻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建全教学规章制度,抓好教研组建设;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调研活动,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学科的教学质量实施有效监督;开展教育学科研究,组织和指导课题试验;当好教育行政决策的参谋,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
体卫艺教研室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广大教师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完成各项教学计划,推动教学改革向前发展,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宏观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参与规划指导有关体育、卫生、艺术学科与专业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学研究;协调、管理和完善中小学培养体育艺术后备人才课余训练体系,指导体育后备人才试点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生参加体质健康调查和监测,组织实施学生体检,提高学生健康水平;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事项。
教仪站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装备、实验室建设和电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规划、协调、配备、管理全区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的建设工作;协助拟定全区中小学计算机的配备和电教硬件的装备方案;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各类功能室的配备、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订购、供应工作,指导开展自制教学软件,自制教具和电教、实验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开展电教、实验教学、实验操作考核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做好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进程的实施。
勤工办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扶持和引导基层单位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制订本区中小学校产业、勤工俭学的发展规划,积极为发展本区的勤工俭学做好各项服务;负责学生劳动实践基地的规划和管理,为本区中小学学生提供劳动技术教育和实践教育场地;负责组织中小学学生用品的统筹管理和生产,供应工作。建立和规范教育服务与保障体系;负责中小学校办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财务及收益分配的监督检查,以及校办企业的认证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办产业、勤工俭学情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计财股工作职责:
负责全区教育年度统计、分析;负责机关内部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经费筹措、政府拨款、教育投资及教育收费;代管区教育基金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