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规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市对区县的财政体制和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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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设15 个科(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文电、机要、信息、调研、宣传、档案、保密、外事、接待、信访、政务公开、督办、办公自动化、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及行政后勤等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和实施财政系统人员培训教育规划;负责安全保卫、计划生育、因公因私出国(出境)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老干、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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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行政机构
(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拟订市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参与审核市级政府采购预算和审核政府采购计划;拟订市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依法审批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建立和管理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承担全市统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组织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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