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变
切实加大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建设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高效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机制。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范性文件、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林业和草原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三门峡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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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宣传、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节能减排、平安建设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二)生态建设修复科(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承担三门峡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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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制
三门峡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三门峡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现任领导
杨伟兵同志(局长)
骆雪峰同志(党组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柴仁俊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发展计划、财务管理(资产、审计)、森林防火(防汛等自然灾害工作)、有害生物防治及检疫管理、行业扶贫等工作。
分管总工程师、财务审计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联系市森林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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