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钦州市海防监控中心
负责管理使用全市海防监控系统,组织建设和检查维护海防监控系统设施,保证视频信号传输正常运作,做好监控中心和沿海一线前端视频监控站的日常操作管理,掌握了解沿海一线视频监控范围内安全稳定动态,利用高科技设施做好海防管理控制工作。
(二)钦州市人民防空监察所
依照《人民防空法》、《广西实施<人民防空发>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管理我市人防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对城市的人民防空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个人依法进行处罚;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定点、论证、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制订全市人防平战结合开发利用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开发性经营综合管理;负责工程档案管理;负责我市人防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提案办理和有关信访、咨询接待工作。
(三)钦州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依照《人民防空法》、《广西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管理我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负责制订全市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市人防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订人防通信警报的保障方案,确保迅速准确地传递和发放防空警报信号;组织通信值班管理、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依法组织和有关单位对通信警报设施的维护管理;实施全市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组织实施人防通信演练和防空警报试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