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分工
胡太忠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高思强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经济发展、固废土壤和辐射管理、农村环境、“田园行动”、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固废土壤和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联系篆塘镇、郭扶镇、丁山镇。
李治云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区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联系中峰镇、扶欢镇、石角镇。
陈科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主持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全面工作,负责安全信访、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应急管理中心,联系文龙街道、古南街道、三江街道。
蒲德凤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的建设、退干、人事、财务、保密、意识形态、群团、机关后勤保障、体制改革、自然保护地、“绿地行动”、社会发展(扶贫)工作,统筹协调环保督察工作,分管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科,联系横山镇、隆盛镇、永城镇、三角镇。
杜雪峰
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负责水、大气、机动车、光等污染防治、“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宁静行动”、法制与宣教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法制与宣教科,联系赶水镇、安稳镇、石壕镇、打通镇。
黄文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主持生态环境监测站全面工作,负责企业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联系东溪镇、永新镇、新盛镇。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