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建设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推进全区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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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科技法制建设,开展普法宣传。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改革,承担建立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牵头负责编制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承担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配置工作,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本部门预算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系统内控制度建设,负责内部审计;负责科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党建目标考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具体管理科技行业全区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展社会组织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备案或登记;负责机关和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管理科技系统统战工作。拟订系统宣传文化工作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宣传文化活动。指导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群团、双拥、扶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各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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