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执行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执行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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