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主体介绍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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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环保是由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羊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3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青羊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青委字〔2010〕23号)精神,设立“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加强全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职责。
(二)加强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
(三)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查处全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承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承担全区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诉讼的审查、组织工作。
人员编制
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机关配备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相关事项
(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职责分工。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集中行使环境保护方面部分行政处罚权;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根据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的书面函告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检测依据。
(二)成都市青羊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为成都市青羊区环境保护局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行政执法机构,配备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21名,其中:大队长1名,副大队长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