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潜江检察公众号

潜江检察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湖北潜江市
公众号ID:qianjiangjiancha
公众号分类:未归类
关于公众号:

“潜江检察”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传播潜江检察工作信息,服务大众,收集社情民意。

开发/运营主体:潜江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主体: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是潜江市法律监督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我要反馈:不良内容举报 » 公众号纠错(有误/注销)»
潜江检察公众号二维码公众号二维码,扫一扫马上关注

公众号主体介绍潜江市人民检察院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潜江检察是由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恢复建于1978年7月,现在全院在职干警84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检委会委员7人,检察员44人,助理检察员9人,干警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62人,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现有检察技术办公楼两幢,面积4689平方米。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开展。

建院以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坚持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认真查办和预防各类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近几年来,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安全文明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评为“最佳文明单位”,被潜江市委评为先进党组织。200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

2017年11月17日,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文秘、会议组织、工作协调、催办查办、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人民代表联络以及机要、保密、外事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本院检委会日常工作。

2、政治处

负责干部考察、任免、奖惩、工资及老干部管理等工作。宣传教育科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等工作。

机构概况

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检察事业只有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才能更好地应对新时期、新形势的挑战。潜江市人民检察院网站的正式开通,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通过这个窗口,进一步加深对潜江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潜江检察工作的监督,积极为我们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我们将依靠你们的监督与支持,努力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切实发挥服务发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应有作用!

工作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以及渎职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现任领导

检察长:陈蓓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红江

副检察长:梁为华、昌力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潜江市人民检察院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wxnum.cn 公众号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