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法律、法规。起草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拟定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更多「主要职责」介绍请查阅全文…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综合文稿起草、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督查、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人教科
统筹指导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党群、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广电行业人才建设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出国(境)人员政审及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主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干部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更多「内设机构」介绍请查阅全文…
局属单位
(一)莆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宣传、贯彻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以县区(管委会)为主,市级统筹协调的模式,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区(管委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有:1、查处营业性演出和歌舞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文化、电子游戏、美术品经营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网络视听网站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3、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印刷、复制、发行过程中的违法经营活动;4、查处盗版侵权行为,承担“扫黄打非”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任务;5、协助文物管理部门开展全市文物行政执法,查处文物违法行为,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交叉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行政案件和其他事项。
…更多「局属单位」介绍请查阅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