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全市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二)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组织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崇左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指示;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机关、市工商联、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拟订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驻凭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七)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八)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九)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十)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合等社团、客商来访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有关侨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组织开展侨务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负责起草有关侨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全市的侨务工作。
(十二)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全市民族成份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指导市民族宗教涉侨事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侨界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十四)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