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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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办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监督实施;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宣传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机关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后勤保障、机关安全、车辆管理、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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