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办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科室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综合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监督实施;负责政务机要、公文处理、文秘档案、宣传信息、网站建设工作;负责纪检、信访、党务、机关职工学习教育培训、后勤保障、机关安全、车辆管理、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调配、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2· 规划计划科
负责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牵头负责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审查审报水利水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水利水保项目的列项争取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水利水保年度责任目标制定和考核工作;承担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3· 经济财务科
负责编制水利部门预算;负责全市水务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和专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保障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制定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调节措施;对各类水利水保资金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局系统干部离任审计;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财务工作。
4· 水建科
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全面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四制”落实;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的编报审批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工程的法人组建、招投标、开工审批;负责水利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水利工程建设期间的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及工程技术预验收;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库区移民工作。
5· 水管科
主管全市已建成的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负责水利工程的组织管理、运行管理、灌溉管理、经营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水利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管理农民用水者协会工作;指导小水电代燃料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负责各类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核算,制定水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6· 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河道建设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防汛、河道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组织制定平凉市城市规划区、6个县城及崆峒、东峡两座中型水库的防洪预案,并牵头组织和督促预案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市各类水库等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及时掌握全市雨情、水情、汛情、旱情、洪涝灾情,并及时上报下达;负责组织防御旱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建;负责旱洪灾害发生后的组织抢险工作;负责全市河道管理工作,维护河流生态安全;指导重点河流、滩涂的治理和开发;主管全市河道岸线、水域行洪、蓄洪工程和滩涂地。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抗旱防汛工作,负责市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7·水政监察支队(水政水资源处)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拟订全市和跨县(区)、跨流域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重要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承办涉水案件的行政复议,协调、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8·水利综合经营办公室
对市水务局直属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管理工作,督促各企业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两金”交纳及时到位。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