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副科)
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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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3、组织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查,组织处置重大案件、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事故,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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