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盘龙区的实际,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区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盘龙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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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
2007年7月,中心荣立集体二等功。2008年,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将我局“五个更加注重,增强五个能力”的工作经验向全国推广,2008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以司法通﹝2008﹞54号文做出决定,为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记集体一等功。200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2012年,我局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授予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秦胜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维稳、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改革、扶贫攻坚、统战、督查、保密、档案、招商引资、上争资金、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负责联系鼓楼、茨坝、双龙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范凌云
负责宗教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妇女儿童、舆论、新闻发言、涉法涉诉信访、招商引资、上争资金等工作;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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