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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民政

平台属性:微信公众号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晋宁区
公众号ID:jinningmz
公众号分类:事业/机关单位
关于公众号:

“晋宁民政”微信公众号的责任主体为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公众号主要(内容/服务)是发布民政工作信息,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更加方便与群众交流互动。

开发/运营主体: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

关于主体: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是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最后更新:2025-7-5 关于更新时间TIPS:“更新时间”是指本页信息来源的截止时间,包括公众号的图片/文字介绍、公众号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介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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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主体介绍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介绍

企事业单位信息来自互联网,当前信息最后更新时间截止于2025年7月

晋宁民政是由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开发/运营的微信公众号。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是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昆明市晋宁区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昆明市晋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二)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及慈善机构)的登记、监督和年度检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三)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和审定工作,及时足额地发放低保资金,监督和检查全区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

(四)牵头协调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负责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及地名管理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按程序上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审批;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区婚姻登记以及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查阅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实行火化、改革土葬,负责辖区内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遗体运输、存放、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葬服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设施的管理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做好福利彩票工作。

(十三)负责对辖区内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信息整理、出具核对报告及反馈。

(十四)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关于加强本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全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研究拟定全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全区社会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区域化社会治理资源优化整合和共享工作,推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资源向社会建设领域与行业投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制;组织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依托现有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七)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城乡社区、企业、居民等多元化主体在社会治理中依法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制定全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多网融合向民生领域拓展,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现代化精准化水平;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拟定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建立评价结果公开机制;统筹、指导做好社会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人事、工资、财务、社保、资产、综治维稳、新闻宣传、信访、督查、综合性会议组织、接待及局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宣传、群团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工作;拟定全区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全局民政事业资金、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基本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的发展和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承办中央、省、市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对象的调查、核实、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的生活补助工作和宽释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负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和标准;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负责管理本地区全国村(居)委会赋码管理系统内容信息更新,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负责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老放映员定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负责社区治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及慈善机构)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对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年度检查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取缔非法组织。研究提出加强全区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宏观决策服务;研究拟定全区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改革举措和政策措施,并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全区社会建设方面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协调指导区域化社会治理资源优化整合和共享工作,推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资源向社会建设领域与行业投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治理体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治理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依托现有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政治引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城乡社区、企业、居民等多元化主体在社会治理中依法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牵头制定全区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方案,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多网融合向民生领域拓展,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现代化精准化水平;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工作重点任务落实;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落实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拟定社会治理评价体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会治理考核评价工作,推动建立评价结果公开机制;统筹、指导做好社会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四)社会事务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福利事业的方针和政策,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负责福利彩票工作,加强福利资金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及时投放于福利事业项目;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救助工作,负责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老年人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机构、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设施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全区婚姻登记以及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和查阅工作。

(五)晋宁区民政局管理晋宁区殡葬管理所、晋宁区殡仪馆、晋宁区养老服务管理所、晋宁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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