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及监督工作。
(二)研究制定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承担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城市管理工作责任;承担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研究部署全区城市治理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参与有关城区建设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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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及起草综合性文稿工作;负责文秘、财务、人事、保密、文书档案、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度考核的组织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党建、纪检相关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督办上级机关与区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全局调研工作。
(二)法制科。负责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督促行政处罚案件录入系统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案件质量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策法律法规的资料收集工作及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行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按照规定组织听证,撰写听证报告;负责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拟定和协调把关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执法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两法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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