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公务员局承担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职责划给市教育局。
(三)将市财政局管理宁德财经学校的有关职责划给市教育局。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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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教育局主要责任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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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机构一
(一)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委)地方教育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局(委)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行政后勤等工作;拟订年度计划、总结工作;协调做好学校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负责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效能工作;协助做好局机关党建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办理工作;协助做好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监督、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市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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