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开展中长期重大战略问题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负责全市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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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政务公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督查、信息、档案、保密、保卫、电子政务、会议组织,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资产、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能源局后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出国(境)管理、干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和指导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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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
1、建立以市级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全市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宏观战略导向作用。在谋划市级发展规划时,重点聚焦事关全市长远发展的大战略、跨部门跨行业的大政策、具有全局性影响的跨区域大项目,提高发展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增强指导和约束功能。
2、在政府部门“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作为投资主管部门,立足政府职能转变,将政府投资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过程服务和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多措并举完善监管,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宜的监管体系,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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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1、与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有关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等事宜。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承担区域内城市之间交流合作,负责落实合作政策、协调推进具体项目、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2、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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