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1、与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有关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等事宜。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承担区域内城市之间交流合作,负责落实合作政策、协调推进具体项目、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2、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负责拟订全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健康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参与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
3、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