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受委托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统筹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参与编制全市城建项目计划;拟订村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立城建项目库,开展城建项目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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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信息、保密、信息化建设、卫生健康等工作;牵头编写年鉴史志等工作;负责联系市长协会。
(二)法制宣传科。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外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复议答复及诉讼案件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和管理;统筹政务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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