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检察一部
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和危害国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二)检察二部
负责贪污贿赂、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案件除外)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刑事检察工作;负责“两法衔接”和相应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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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荣誉
200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与“全国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先进单位”,2008年,被中央政法五部门授与“全国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公诉科连续两年被授予全国“优秀学习型班组”,多个办案组被荣记二等功、三等功,涌现出全市 “优秀共产党员”、“直辖十年有突出贡献检察干警”、“十佳职侦局局长”、“十佳侦查监督检察官”、“十佳公诉人”, “优秀公诉人”“优秀控申举报接待员”,首创《监外罪犯刑罚执行流程卡制度》,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实施。2010年度被市检察院命名为首批规范化建设检察院",2013年,分别荣获全市、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2015年度在市人社局和市检察院评选表彰重庆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活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2016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调研工作基层联系院”,被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联合表彰为2011-2015年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在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中,被评为“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被市财政局评为“2017年度财务管理工作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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