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拟订全市交通运输政策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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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职务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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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 朱鹏 |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 刘波 |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朱宇 |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曹汐 |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 龙岗 |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严波 |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 王文初 |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 李朝阳 |
副县级干部 | 徐洪友 |
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二级调研员 | 肖忠祥 |
副局长(挂职) | 邓毅 |
副局长 | 贺志刚 |
参考资料: |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督办、提案议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工作,承担目标绩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保密、网络建设和网络舆情等工作。组织起草或审核局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史志、年鉴组稿、编发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行政后勤、卫生等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务用车、义务献血、艾滋病防治等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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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原市规划和建设局承担的指导城市公共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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