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调查研究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民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投资计划。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和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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