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1945年12月16日,在黄炎培等知名人士的倡导下,民主建国会在重庆宣告成立。半个多世纪以来,民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具有爱国、革命的光荣历史,在民主革命时期,民建团结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所联系的知识分子,为争取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民建参加了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实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来,民建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努力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长期实践中,民建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形成了同经济界紧密联系的历史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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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政治协商。就地方领导人选,地方大政方针的制订和重大问题,与地方党委、政府民主协商。
(二)参政议政。参加地方政权,部分会员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或通过在政府、司法部门担任职务,参与制订地方性政策、法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司法等报告,参与地方事务管理。
(三)民主监督。以政党组织名义参加政协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党委决策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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