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一)政治协商。就地方领导人选,地方大政方针的制订和重大问题,与地方党委、政府民主协商。
(二)参政议政。参加地方政权,部分会员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或通过在政府、司法部门担任职务,参与制订地方性政策、法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财政、司法等报告,参与地方事务管理。
(三)民主监督。以政党组织名义参加政协进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党委决策建言献策。
(四)负责组织民建及会员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及民建省委、中共延安市委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民建县区地方组织、市直各支部开展工作;培养和推荐民建优秀会员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和“特邀人员”。
(五)组织全市民建会员围绕经济建设,发挥经济界人才优势,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延安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六)广泛联系海内外有识之士,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促进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七)了解、反映会员和所联系的各界人士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维护稳定的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