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二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普及法律常识办工室日常工作。
三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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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业务经费的使用和基建投资;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的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司法所人事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权限内人员招录的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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