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政治工作办公室(副科级)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经费和装备的年度计划,业务经费的使用和基建投资;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的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干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司法所人事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管理权限内人员招录的审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资格考试、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负责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检查、指导全县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订法学教育发展规划;指导面向社会的法学教育工作;负责制订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县开展普法工作。
三公证律师管理股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律师工作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工作、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公证员、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年审注册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公、律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监督和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本内容最后更新于2025年7月2日(截止时间),来源:百度百科